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为省内三家食盐企业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柯柯制盐有限公司、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机构改革后全省首批食盐《食品生产许可证》。

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盐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将食盐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并于202031日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帮扶企业复产复工的决策部署,积极指导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并结合放管服的要求简化办事流程,简化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报备手续,开通网上受理绿色通道,实行一网通办并承诺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提高办事效率,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保障。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帮扶指导服务的同时,围绕食盐生产的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控制关键环节和风险因素,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打造绿色品牌,引领健康品质生活。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