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1日,青海省质监局认证认可处组织的由4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特殊要求》,对青海省盐化工质检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监督评审工作。

评审组认真听取了中心主任刘宏就中心成立以来在机构建设、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和技术管理等活动情况的汇报后,现场参观了实验室设施环境和仪器设备,并安排了6种产品7个参数的现场考核试验。评审组本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详细查阅了仪器设备档案、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体系运行的活动记录,并与中心主要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进行了座谈,对实验室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通过紧张有序的工作,评审组认为青海省盐化工质检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环境设施条件能够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特殊要求》具备开展化肥、化工、矿产品三大类50种产品的检测能力,能够为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产品检测服务。同时,评审组就中心不能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要求的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要求我中心积极制定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此次监督评审,对我中心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中心今后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服务当地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针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我中心将认真研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逐步实施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和环境设施条件的改造,进一步搞好质量提升活动,增强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活动的有效性,更加严格地按照评审准则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