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青办字〔2016〕32 号)、《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实施细则》(青组字〔2016〕181 号)和《关于开展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政策落实及入选者工作绩效检查的通知》(青人才字〔2020〕8 号)文件要求,中心考核组对刘宏、王兴权两名同志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情况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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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听取了2位同志在标准立项、制定、研究及经费使用情况方面的汇报,查阅了项目申请、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和项目研究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讨论交流。考核组表示,两名同志能够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内容开展各项工作,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经费使用方面合理,考核结果为合格。两名同志在培养期间,主持起草团体标准11项,地方标准1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46项,发表论文7篇,成功立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项目1项,申请海西州科技项目4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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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高端创新人才的培养,对强化我中心科技创新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项目研究,积极申报课题,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促进中心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科技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