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化工中心通过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07 浏览:
2017年3月3日,青海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青海省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报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工作进行了现场确认。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中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结合上年度开展的检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结果,现场查阅了相关文件,核查了实验室场所、专业人员持证、仪器设备配置、管理制度等内容,认为中心符合《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具备了开展环境检测工作的资质条件,一致同意中心环境检测7大类共95项172项次通过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
近年来,省盐化工中心在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建设国家一流实验室为目标,结合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攻坚克难,不断优化环境设施条件和仪器设备配置等资源,加快提升技术人员检测能力和水平,目前逐步形成了以盐化工检测为主,矿产品、特色食品、环境检测领域等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确保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使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