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化工中心荣获“格尔木市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
近日,省盐化工中心被格尔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 “格尔木市2014-2016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突破。
三年来,省盐化工中心在省质监局和格尔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服务区域盐化工企业为出发点,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全面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抓质量管理和工作效率,干部职工的从业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廉政教育等活动,职工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积极创新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全员文明素养,努力打造“科学、准确、公正、高效”的质检形象,将行业精神根植于心,行业文化落实于行,开创了和谐更浓、环境更美、服务更佳的质检文明新局面。
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更大的担当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盐湖化工产业发展领域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