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青海省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根据青编委发〔2012〕68号文,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技术机构,隶属于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重要的质检机构之一。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设在本中心,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科〔2008〕302号要求,在青海省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筹建,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

实验室基本建设

筹建过程中,格尔木市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按照筹建任务书的要求,在格尔木市金峰路70号划拨16亩土地,并投资1300余万元,建成一幢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116㎡的实验楼,实验楼符合当今对实验室的整体要求,设计规范、结构合理,水电暖、通风实施齐全,并于2011年7月交付使用,现已建成包括色谱室、光谱室、ICP检测室、天平室、常规理化检验室、加热室、样品前处理室、标准溶液室、常规仪器室、样品库等一系列必备的检测场所,目前该实验室能够充分满足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场所需要。

实验室仪器设备

2011年7月,由青海省质监局牵头,组织省内实验室专家、盐湖化工专家和高校科研机构教授等组成专家组,对中心拟采购的仪器设备数量、品种以及先进性、适用性和标准方法、要求的吻合性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过论证评审,提出了采购36大项仪器设备的意见,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1年12月通过设备招投标,总计49台(套),总值达830万元的仪器设备及"三废"处理系统已采购到位,并在青海省质监局的统一组织下,圆满完成了该批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主要包括美国PerkinElmerAA800(AA700)型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美国GOW-MAC高纯氩氮分析专用气相分析仪、微波消解仪、美国Sherwood M410型火焰光度计、美国赛默飞世ICAP6300型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反射光谱仪、英国SherwoodM410火焰光度计、日本OLYMPU SGX51型金相显微镜、瑞士万通882Compact ICplus/797VA型离子色谱仪,英国马尔文Mastersizer2000型激光粒度仪、北京科创海光AFS-9800型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目前国内外技术性能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以上设备能够充分满足盐化工产品检验业务的需求。

实验室技术力量

依托于青海省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国家盐化工质检中心拥有一支学术严谨,科研水平较高的研究团队,其中具有正、副高级工程师6人,中级工程师5人,博士3人、双学位学士1人,硕士1人,学士13人。中心目前主要承担氯化钾、工业盐、硫酸钾镁肥、工业氯化镁、硼砂、工业无水硫酸钠、卤水、光卤石等盐化工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行政许可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各类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近几年在盐湖化工领域承担和参加了16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1篇,被SCI收录146篇,申请了四十多项项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35项,同时获得了5项省级科研成果进步奖。

实验室体系建设

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的认可规则文件以及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设要求,使国家盐化工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国家级检验中心对体系建设的需要。通过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检测环境设施,加大中心管理体系运行力度,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检验工作的有效性,并于2013年8月顺利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并获得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实验室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证书。为了更好的提高检验检测水平,中心加强体系运行力度,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通过深化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心的技术运作能力,于2014年1月完成青海省盐化工质检中心实验室国家认可、国家盐化工质检中心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授权")的"三合一"评审工作,这将为带动中心检验检测综合实力的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实验室建设目标

集科研、开发、检测于一体,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立足格尔木、辐射全国、科研和检验能力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检验机构,将在引领盐化工产业创新、带动行业发展、实施名牌战略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并在加强资源的有效转化和综合利用,产品的检测、技术研究和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提升我国盐化工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通过努力,在当地政府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下,形成有效的互动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共同做好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