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0日,省质局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特殊要求》,对省盐化工质检中心开展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初次评审工作。

工作中,评审组在认真听取刘宏主任关于省盐化工质检中心自成立以来的机构建设、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和技术管理活动情况的汇报后,参观了检验场所,安排了6种产品36个参数的现场考核试验,本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评审组详细查阅了仪器设备档案、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体系运行的活动记录,并与中心主要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进行了座谈,对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通过紧张有序的工作,评审组认为盐化工中心法律地位明确,作为独立法人能够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适应、持续,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环境设施条件能够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特殊要求》具备开展化肥、化工产品、矿产品共三大类50种产品的检测能力,能够为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产品检测服务。同时,评审组就中心不能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要求我中心积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此次初评获证,意义重大,这是对省盐化工中心四个月来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中心尽早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我中心将认真研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逐步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和环境条件的改造,进一步搞好质量提升活动,增强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活动的有效性,更加严格地按照评审准则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可靠,充分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